再议发酵饲料
日期: 2026-06-23 13:14:25|点击: 20|分享到:

随着农业农村部第1027号公告《发酵饲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公布,大家对“发酵饲料”的讨论非常激烈。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公众号在2026年6月17日也转发了由李道君在新路联合科技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水产软颗粒”能不能生产了?--<发酵饲料管理规定>解读”》。此文从法规层面和实际应用层面,较全面地解释了“水产软颗粒”能不能用“发酵饲料”的名义进行生产。笔者近日跟李道君也进行了沟通、讨论。在此,结合《规定》的内容,笔者想再次讨论一下关于“发酵饲料”的相关内容。

首先,什么叫发酵饲料?《规定》中明确定义了发酵饲料:“是指以降解饲料原料中大分子物质、消除或减少抗营养因子等有毒有害物质、提高原料饲用价值等为目的,使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微生物菌种(株)或者同时使用酶制剂等,对《饲料原料目录》原料列表中除 9(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 、10(鱼、其它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外的原料或者原料混合物进行发酵处理所获得的产品”。管理方式是按照单一饲料来进行管理。所以从定义和管理方式可以看出,发酵饲料其实叫“发酵饲料原料”更为合理,是属于《饲料原料目录》中单一饲料的补充和发展。因此,发布的《规定》只适用于发酵的饲料原料,不适用所谓的发酵配合饲料、发酵浓缩饲料或发酵预混合饲料。这一观点笔者和李道君都认可。

《规定》中第七条(五)规定:“如生产中使用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进行辅助发酵的,还应当标示辅助发酵所用饲料添加剂品种,名称应当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一致”。也就意味着在发酵饲料原料中,可以添加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进行辅助发酵,比如酶制剂、维生素、微量元素等。那么如何区分发酵饲料原料和发酵饲料产品(发酵配合饲料、发酵浓缩饲料、发酵复合预混料)呢?

(注:根据第七条(五)的规定,发酵饲料原料中可以由多种饲料原料、微生物、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组成;根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以及复合预混料的定义(详见《国务院609号令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九条),特别是配合饲料的定义,也可以是由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酶制剂、微生物、微量元素、维生素等)组成)。

那么如何区分这种情况的发酵饲料原料(多种原料又加入了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发酵配合饲料等饲料产品呢?笔者引用并认同李道君的观点,发酵配合饲料是指:“饲料生产企业通过常规的颗粒机或者膨化机生产成型后,添加菌液发酵,售出的配合饲料。这种工艺,并不仅仅是处理原料,更多是因为饲料的工艺中,膨化烘干、后熟化等温度高,许多生物活性物质被破坏,因此将微生物等生物活性物质在高温过后,打包前添加,类似于常见后喷涂工艺。核心是希望对养殖动物的生长和健康带来正向影响”;而发酵饲料原料多数情况下则是在混合的时候就已经添加了微生物,目的是降解饲料原料中大分子物质、消除或减少抗营养因子等有毒有害物质、提高原料饲用价值。

那发酵配合饲料等发酵饲料产品到底合不合法呢?在李道君的《“水产软颗粒”能不能生产了?--《发酵饲料管理规定》解读》一文中,他给出了一个观点,他认为发酵配合饲料,可以把“发酵”作为加工方法。理由是根据《饲料标签标准》(GB 10648)中5.2.4的规定:“饲料(单一饲料除外)的通用名称应以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或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中的一种表示,并标明饲喂对象。可在通用名称前(或后)标示膨化、颗粒、粉状、块状、液体、浮性等物理状态或加工方法。”他认为,在《饲料原料目录》第二部分 饲料原料加工术语中编号8“发酵”,编号34“膨化”等,发酵、膨化等作为加工方法是明确的。同时他认为,在GB 10647-2008标准中第5节饲料加工工艺术语和定义中的5.64,也规定了“发酵”的定义。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1.《饲料原料目录》中第二部分的饲料原料加工术语,是针对饲料原料的,不是针对饲料产品的,不应该用饲料原料的术语,来限定饲料产品;

2.《饲料标签标准》(GB 10648)中5.2.4提到的物理状态或加工方法,笔者查询到应该是源于《饲料工业术语》(GB 10647-2008标准)中第6节饲料产品术语和定义。该节中的定义包括了上述“膨化、颗粒、粉状、块状、液体、浮性”等饲料产品的定义(见下图),同时也包括了李道君提到的“软颗粒饲料”的定义,但是却没有关于发酵配合饲料、发酵浓缩饲料、发酵预混合饲料等发酵饲料产品的定义。因此笔者认为,结合《饲料标签标准》(GB 10648)中5.2.4的规定,并没有“发酵”的加工方法,即使后面还有“等”字,也应该遵循《饲料工业术语》(GB 10647-2008标准)中第6节中的定义,不能用第5节中的定义,所以不能将发酵作为加工方法来定义或修饰配合饲料等饲料产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给出发酵配合饲料、发酵浓缩饲料、发酵预混合饲料等发酵饲料产品的定义和监管要求。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立法角度,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并不意味着发酵配合饲料等饲料产品不合法。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发酵配合饲料等饲料产品还是比较乱的,笔者从事饲料行业ISO体系审核工作十多年,接触过不少做发酵配合饲料等饲料产品的厂家,他们的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希望饲料监管部门今后能够完善法规,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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