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部《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等,海关总署《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由境外企业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进口登记。
产品要求:(1)宠物食品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应来自已经被批准可以向中国出口的国家或地区。(2)宠物食品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应当符合《1773饲料原料目录》和《2045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要求。(3)宠物食品的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的要求。
标签要求:进口宠物食品产品所附具的标签,应当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生产企业注册
境外生产企业需经海关总署(GACC)注册登记,纳入《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有效期5年。目前已有20+个国家/地区获准入。
如未在名单里,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ACC)注册其生产企业,需出口生产企业通过所在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大使馆推荐材料至中国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收到资料后对其进行核查,资料审查合格后组织小组对出口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名单,才能将其产品出口到中国。
五、宠物食品进口关税税率
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告显示2025年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其中涉及饲料、宠物食品商品如下:
1、23080000
商品名称:动物饲料用的其他植物产品
2025年最惠国税率:5%
2025年暂定税率:0
2、23091010
商品名称: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罐头
2025年最惠国税率:15%
2025年暂定税率:10%
3、23091090
商品名称:零售包装的其他狗食或猫食
2025年最惠国税率:15%
2025年暂定税率:10%
4、23099090
商品名称:其他配制的动物饲料
2025年最惠国税率:6.5%
2025年暂定税率:4%
2025-07-04
2025-07-03
2025-07-01
2025-06-27
2025-06-26
202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