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宠物之声
日期: 2024-03-11 11:31:32|点击: 124|分享到:

两会宠物动态

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制定
养宠护宠全国性法律法规
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刘木华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目前全国亟需建立统的宠物科学饲养规范,同时在合理范围内保护宠物生存权利,协调养宠群体与不养宠群体间的利益诉求。刘木华建议,在各地养犬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制定法律效力层级更高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既要规范养宠行为,提倡科学养宠,避免矛盾纠纷;也要保护宠物,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社会。
在完善宠物保护制度方面,建议对动物救护机构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其防疫和生态功能:对于继续收养动物有困难的收养人,允许其在原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手续,将宠物送至收容机构,寻找新主人;慎重对待动物处死,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以便公众监督。
政协委员建议对待伴侣动物
应“管理”和“保护”并重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熊水龙提出——对待伴侣动物应“管理”和“保护”并重。
他表示,我国有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一般性法律尚不完善,伴侣动物(犬、猫)专门立法缺失,这导致多年来围绕犬猫的繁殖、虐待、饲主责任、运输、屠宰、销售、饲养、流浪动物处置等人类活动,在现实中出现执法不严、无法可依问题。
他提出,吸取各地犬类立法的经验和教训,国家立法应该树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在管理中保护,在保护中管理。
此外,他还表示,国家应当宣扬正确的对待生命的态度,禁止虐待伴侣动物,对于虐待和遗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设置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责任形式。杜绝通过以网络渠道传播血腥暴力、博眼球、虐杀取乐和牟利的虐杀动物视频和图片的行为。
政协委员建议完善
城市动物疫病监测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肿瘤医院二级教授、主任医师花亚伟提出完善城市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议。
他表示,我国现存城市流浪动物(犬猫)近2亿只,是60余种人畜共患病的病原载体,其中狂犬病、弓形虫、布鲁氏菌病对人体的危害尤为严重。
对此,花亚伟建议,应加快推进全国城市动物生物安全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繁育生产、疫病防治和检疫检验等监测网络,完善生产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加强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公共服务能力,科学开展城市动物电子证照化、防疫一体化、活体供应链数字化,建立基于城市动物防疫检疫信息溯源管理的数据监管能力,实现城市动物人畜共患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实现居民饲养宠物的纳管率达到95%的目标。
他还建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依法科学养宠意识,逐步降低城市动物数量,大幅度减少流浪动物数量,降低生物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快速建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等多方参与的宠物繁育流通市场监管机制,对宠物繁育流通市场实现源头纳管,强化城市动物生物安全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
政协委员建议完善兽医体系
人才培养与成长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南农业大学教授张改平提出兽医人才培养与成长长效机制的建议。
他表示,目前,《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只是鼓励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接受继续教育,没有具体激励措施,也没有考核标准。张改平建议,首先,制定《兽医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尽快完成《兽医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制定工作。考核规则应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并保障考核规则的配套。
其次,强化执业兽医的继续教育。搭建执业兽医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对课程内容、师资力量、培训机构和学习过程等规范管理。同时,遴选一批单位建设兽医专业国家级或省级实训培训基地,探索继续教育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
最后,实施兽医行业人才的“供给侧改革”。加大校企联合培养,充分发挥兽医专业教育教学的优势,促进兽医学内部学科间的融合,打破传统学科界限,促进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融合。
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对
创新兽药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回盛生物董事长张卫元提出了建议加大兽药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提案。他表示,我国兽药产业起步晚、基础差,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相对于养殖业的高速发展和产业升级、相对于复杂严峻的动物疫病考验、相对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国兽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特别是优质高效的兽药产品的供给不足,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效果。
为此他提出了多项针对兽药的建议:
1、强化企业对科技创新的参与和支持力度;
2、强化对创新兽药研发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3、强化对兽药监测期期间管理,适当延长创新兽药保护期限;
4、强化对创新兽药进行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
5、强化对研发和评审过程的技术指导力度;
6、推进《兽药管理条例》修订,并强化评审资源配置。
政协委员建议立法明确
宠物全生命周期科学饲养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刘木华准备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加快启动科学养宠与保护宠物方面有关立法的提案”。刘木华认为,在全国范围内,亟需建立统一的宠物科学饲养规范,同时在合理范围内保护宠物生存权利,协调养宠群体与不养宠群体间的利益诉求。
刘木华表示,要通过立法明确宠物全生命周期的科学饲养责任。例如对宠物的登记、饲养、遗弃等做出系统规定;规范宠物登记、年检制度,提高饲养门槛评估饲主科学饲养知识水平,避免随意收养和遗弃并建立回访、摸排机制;对宠物出门的“三证两件”(养犬证、疫苗接种证以及牵狗绳、防伤人口罩)进行明确规定。
人大代表建议
制定宠物饲养管理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帆提交了《关于制定〈宠物饲养管理法〉的议案》,江帆认为,要扩大宠物饲养的管理范围。“对宠物进行定义,将包括异宠在内的所有可被该定义所涵盖的宠物纳入宠物饲养管理法的管理范围之内。
扩大宠物饲养的管理范围,要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出发,对宠物饲养建立全流程监管措施,既要保障宠物基本福利,又要避免外来物种破坏本土生物多样性。”
人大代表建议犬只伤人入刑
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提出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这一声音也是庹庆明继2023年以来再次提出相同的建议。
庹庆明表示,尽管犬只伤人事件不是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依据实践情况,不完全排除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的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对此类案件的刑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
他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中的条款,结合具体的审判案例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比如,根据犬类的身高、体重、凶猛程度等将饲养犬进行分类,规定犬类主人或饲养者有限制的免责事由或减轻处罚的情形等。此外,应建立完善的犬类登记、饲养、防疫、管理制度,实现对犬只系统、有规律、全链条地管理。
人大代表建议
完善中兽医人才评价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张莉在今年也提出了完善中兽医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议。
建议指出,要在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中增加中兽医类别,同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考试一样,归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完善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保障中兽医从业人员的正常的工作权利和合法权益。
她还建议,应建立符合中兽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引导国内中兽医专业人才培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兽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使中兽医专业课程体系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加强民间中兽医学术经验、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支持传统中兽医药合法化。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建设
城市动物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总规划师,首钢集团总建筑师吴晨建议,在尊重人民养宠意愿的基础上,将城市动物纳入国家生物安全框架下,通过多种手段,快速感知识别新发突发传染病、城市动物疫情等风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
他提出要建立宠物繁育流通市场监管机制,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对宠物繁育流通市场实现源头纳管,实施宠物繁育登记制度,对新生宠物完成遗传疾病筛查工作,从源头入手,落实城市动物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

来源:宠物行业观察


 
其它新闻